逢年过节发放福利是许多职工关心的事。那么,职工福利怎么发,发多少?昨天,陕西省总工会发布《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和之前陕西执行的政策相比,福利标准有所提高。
婚丧嫁娶可发慰问金
《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500元。此前,陕西的执行标准为1000元。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简装月饼、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严禁发放现金、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给予购买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蛋糕券。而原来规定的生日慰问标准为200元。
工会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生育,可给予购买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退休和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工会会员患病住院,工会组织探望时可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重大疾病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或通过职工互助保障得到帮助。
在职工会会员去世,可给予不高于2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
参加教育文体活动可获奖励
除了年节福利,《实施细则》对基层工会经费用于职工文体活动等也有明确规定。
文体比赛活动奖励范围不超过能超过参加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物质奖励最高不得超过300元/人(每年不超过两次)。团体项目一等奖奖品(奖金)人均不超过300元。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人均不超过100元。
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可以按照上级工会要求或根据实际需要为参赛人员购置统一服装,每人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
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比赛聘请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裁判技术等级人员或教练等级人员,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聘请其他裁判(教练)人员每人每天裁判费最高不超过200元。
基层工会可组织春秋游
基层工会可以组织劳动模范、一线先进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7天,往返交通费由参加人员回所在单位报销,落地后的疗休养费省内每人不超过1000元,省外不超过2000元,活动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10%。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春秋游,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活动,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春秋游如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不可开支景区门票导游费、住宿费和其他补贴费用。(记者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