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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范围—— 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迈出重要一步

发布时间:2019-08-08 17:19:00 浏览次数:1747 来源:经济日报  分享:

经济日报记者 祝惠春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要求,证监会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一步。

        据介绍,通知所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有关专家提醒,村镇、农商(非上市)、农信社则没有被允许进入。

        通知表示,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竞价交易。参与债券竞价交易的银行,应当制定相关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有关风险。有关专家表示,通知中明确可参与债券竞价交易,但对于大宗、固收平台,以及回购交易没有明示,但从交易所的债券交易规定看,后三者同样是允许的。

        从1981年财政部恢复发行国债开始至今,我国债券市场经历了曲折的探索和发展历程。目前,债券市场形成了交易所(上交所、深交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子市场在内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

        我国的债券市场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

        联储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表示,企业发行债券依据审批机构不同,分为企业债、公司债,北金所债等,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又分为公募与私募。实体企业发行企业债募集资金要求很高,国家发改委审批很严,但发行利率较低,认购倍数较高。交易所审批的公司债是公司募集资金的又一主要方式,由于公募性质,以及并非所有银行都能参与(准入),公司债并不都能顺利发行。因此利率也就有较大差异,不同企业发行同等规模和期限的公司债利率差能超过3%,并且发行失败的风险也较大。扩大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范围,无疑会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增加更多资金供给,此举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顺利通过债券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将起到很好促进作用。这是政策进一步向实体企业倾斜,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措施。对于新准入的银行来说,新增债券投资渠道对提升银行业绩及整体投资水平和风控能力也有一定帮助。

        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生导师管涛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中国债券市场相互分割较为严重。如今,扩大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范围,意味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迈出重要一步,此举有助于增加交易所市场资金供给,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有助于促进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融合,完善债券市场功能;有助于加强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联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促进金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