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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通报5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 两企业违法建设共罚139万

发布时间:2019-07-22 14:35:33 浏览次数:2079 来源:三秦都市报  分享:

        近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了5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其中两家企业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违法建设,分别被处罚573820.2元和820991.16元。

        两企业违法建设 共罚139万元

        通报称,2019年2月3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曲江分局接到西安市规划局曲江分局转交的《关于违法建设认定的函》,反映位于芙蓉西路以西一企业开发的项目5、8、9、10号楼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认定属于违法建设。

        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认定,该项违法建设总建筑面积10626.3平方米,被检单位对勘验结果无异议,愿意接受处理并放弃听证。4月25日,该企业如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交清罚款573820.2元。

        4月26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曲江分局接到西安市规划局曲江分局转交的《关于违法建设认定的函》,反映曲江新区雁南一路以南,慈恩西路以东一企业开发的综合办公楼及公寓楼项目,由于未按规划许可擅自违规修建,认定属于违法建设。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认定,该项违法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3007.2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6418.178平方米、公寓楼面积6589.022平方米。被检单位对勘验结果无异议,愿意接受处理并放弃听证。5月14日,该企业如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交清罚款820991.16元。

        通报称,以上两起违法建设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由规划局移交至执法局对该项目违规加建面积按总造价的6%进行处罚。

        两工地施工不降尘 各罚5万元    

        3月20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曲江分局收到新闻媒体反映曲江新区大华公园世家3号地项目存在已硬化的道路上浮土厚、保洁差,部分路段未硬化,作业过程中雾炮未开启等问题后,分局直属五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位于公田二路与春临四路西北角的项目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发现情况属实,随即要求工地立即停工整改并接受处理。

        3月23日,执法人员日常巡查途经大华公园世家3号地块时,发现该工地未整改到位,仍存在车行道路浮土厚、保洁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该工地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建设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随后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该条款上限予以处罚。当事人放弃听证及陈述申辩权利,最终对该工地建设方处以5万元罚款。

        4月4日,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曲江分局接到西安市“铁腕治霾”办公室督办单,督办“裴家崆小区项目存在施工围挡不完全,车行道路浮土厚问题”。分局直属五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确认该项目土方公司陕西乔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遂依法对建设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后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最终对该工地建设方处以5万元罚款。

        车辆违法清运渣土被处罚      

        5月26日23时15分,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曲江分局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张某驾驶具备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陕AS0221号清运车辆,在曲江新区和谐路华润悦府工地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垃圾,按照《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并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通报称,以上5起案例都是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数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行政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基本都是按高限实施。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程序,最大限度做到阳光执法、透明执法,行政相对人均无异议,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赵丽莉 杨裕康 安馨雨